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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关于不持有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办法的通知
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的通知要求,不持有原黑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个人信息在“黑龙江省财政厅会计局”网站上无法查询的会计人员,应到会计人员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信息采集相关手续。现将办理流程通知如下:
一、网上预约:登录“黑龙江省财政厅会计局”网站,在“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栏目下,选择单位所属行政区域。
1、注册账号(已入库人员直接登录即可)。
2、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一寸白底彩色)。
3、预约现场审核日期 。
4、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基本信息表 。
二、按照预约日期到现场审核,所需材料如下:
1、黑龙江省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表(填报系统自动生成,本人签字,加盖公章或单位人事章)。
2、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3、所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
5、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具体包括:
(1)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珠算等级证原件和复印件。
(3)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高端会计人才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
6、现场审核完成,每周四后可在“会计人员信息查询”栏目查询个人信息。
三、市区现场审核地点: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青云街239号财政局仓库,电话:0452-2400526 2400527。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四、特别提示:有意向报考2018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请提前一周完成信息采集,待“会计人员信息查询”栏目查询到个人信息后,才能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齐齐哈尔市财政局
2018年3月12日
附件1:[附件: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模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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