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全国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于2017年9月9日至10日举行。为指导广大考生复习应考,留学群为大家提供“2017年高级会计师职称实务重点:会计处理”供广大考生参考,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年高级会计师职称实务重点:会计处理
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
行政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特殊经济业务和事项应当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经营收支等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
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
(一)资产的内容
行政单位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事业单位的资产按照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包括长期投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二)资产的核算与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计量。除国家另有规定外 ,行政事业单位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1 .应收及预付款项
2 .存货
3 .对外投资
4 .固定资产
5 .在建工程
6 .无形资产
7 .资产处理/处置
8- 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和受托代理资产
三、行政事业单位负债
(一)负债的内容
行政事业单位的负债按照流动性,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二) 负债的核算与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的负债应当按照合同金额或实际发生额进行计量。行政单位取得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人等,事业单位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对暂存款项的管理,不得将应当纳人单位收人管理的款项列人暂存款项。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行政单位不得举借债务。事业单位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类管理 , 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规范和加强借人款项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和提供担保。
四、行政事业单位收入
( 一 )收人的内容
行政单位收人包括财政拨款收人和其他收入。事业单位收人包括财政补助收人 、事业收人、上级补助收人、附属单位上缴收人、经营收人和其他收人等。
(二) 行政单位收人的核算与管理
1 .行政单位各类收人
2 .行政单位收人的确认与计量
行政单位的收人一般应当在收到款项时予以确认,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进行计量。
(三)事业单位收人的核算与管理
1 .事业单位各类收人
2 .事业单位收人的确认与计量
事业单位的收人一般应当按照收付实现制,在收到款项时予以确认,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进行计量。事业单位的经营收人应当采用权责发生制,在提供服务或者发出存货,同时收讫价款或者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时予以确认,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或者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进行计量。事业单位取得经营收人、事业收人,涉及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应当按照扣除增值税额后的价款确认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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